清明节放假通知
来源: | 作者:人事部 | 发布时间: 2017-03-25 | 142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司实际,定于42日(星期日)至44日(星期二)放假,共3天,45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,注意,按国务院规定,41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,望各位同事严格遵守。放假期间,希望各位同事注意安全,预祝各位同事清明节快乐!